《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民生銀行(01988)(滬:600016)公布,因武漢
中央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履行給付義務,該行北京分行於9月14日向北京金融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於上周五(20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北京金融法院
認為申請執行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決定立案執行。
該行抬申請請求執行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包括被執行人武漢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和盧
志強立即償還申請執行人貸款本金30﹒46億元人民幣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和複利;被執
行人給付申請執行人為本案而支出的律師費;被執行人給付申請執行人為本案而支出的保全費;
申請執行人有權就被執行人武漢中央公司名下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以及
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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