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部門接連發生外洩個人資料事故,其中公司註冊處的事件影響約11萬人。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公司註冊處和機電工程署個案均涉嚴重網絡安全問題,後果「可大可小」,一旦資料被公開惡意利用,後果可以很嚴重。她認為外洩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是不能接受,政府應嚴肅調查,並根據合約追究承辦商責任。
葛珮帆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資訊科技辦公室一直有指引,要求各個部門保護市民私隱,如果要求資科辦每日去管各部門的情況,並不切實可行。她認為隨著政府部門數碼化,部門首長要就相關事件問責,促請公務員事務局責成部門首長做好網絡安全,如果再發生類似事件,要有人問責或接受紀律處分。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亦在同一節目稱,公司註冊處外洩事件絕對是系統設計問題,應在系統推出前就要發現,屬「不應犯的錯誤」。他促請當局汲取今次經驗,由資科辦作出檢視,而不同部門本身有亦有資訊科技部門,日後成立數字政策辦公室,不應各自為政,不斷重覆犯錯。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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