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簡介 | |||||||||||||||||||||||||||||||||||||||||||||||||||||||
- 集團是一間專注於罕見病的中國生物醫藥公司,致力於研究、開發及商業化生物科技療法。 - 於2021年11月,集團的產品管線如下: (1)罕見腫瘤藥物:臨床階段藥物CAN008(通過與Apogenix訂立的許可協議,集團可於大中 華地區對其進行開發、製造及商業化,該藥物用於治療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並為集團核心產品); (2)罕見病藥物:包括一款已上市藥物CAN101(通過與GC Pharma訂立的獨家許可協議,集 團可於大中華地區對其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藥物用於治療亨特氏綜合症)、三款臨床階段藥物 CAN108(通過與Mirum訂立的獨家許可協議,集團可於大中華地區對其進行開發、製造及商 業化,該藥物用於治療膽汁淤積性肝病)、CAN106(通過與藥明生物及Privus訂立的獨家 許可協議,集團可於全球對其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藥物用於治療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及 CAN103(通過與藥明生物訂立的獨家許可協議,集團可於全球對其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藥物用 於治療戈謝病)、三款臨床前階段藥物CAN107(通過與藥明生物及Privus訂立的獨家許可 協議,集團可於全球對其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藥物用於治療家族性低磷酸血症佝僂病)、 CAN104及CAN105(通過與藥明生物訂立的獨家許可協議,集團可分別於全球及大中華地區 對該等藥物進行開發及商業化,該等藥物分別可用於治療法布雷病及A型血友病),以及兩款基因療法 藥物CAN201及CAN202(通過與LogicBio Therapeutics訂立的許可 協議,集團可於全球對該等藥物進行開發、生產及商業化,該等藥物分別可用於治療法布雷病及龐貝氏 病); (3)其他腫瘤藥物:包括兩款已上市藥物CAN002(通過與EUSA Pharma簽訂的協議,集團可 於中國內地分銷該藥物,其可用於治療口腔黏膜炎)及CAN030(通過與Pierre Fabre 簽訂的協議,集團擁有於香港、澳門及台灣分銷該藥物的獨家權利,其可用於治療HER2陽性乳腺癌) 。 - 集團將藥物的生產外包予CDMO(合同研發製造組織),並正在美國大波士頓地區建立AAV(腺相關病毒 )工藝開發實驗室(其將主要製造基因療法產品),以及計劃在蘇州建設生產設施(其將用於生產 CAN008及其他管線產品)。 | |||||||||||||||||||||||||||||||||||||||||||||||||||||||
業績表現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2022年度,集團營業額增長1﹒5倍至7897萬元(人民幣;下同),股東應佔虧損收窄55﹒1%至 4﹒83億元。年內業務概況如下: (一)虧損收窄主要由於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平值變動虧損及研發成本減少。整體毛利上升1﹒6倍至 4889萬元,毛利率提升1﹒6個百分點至61﹒9%; (二)集團營業額全部來自銷售醫療產品; (三)於2022年12月31日,集團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4﹒63億元,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總額為 3765萬元。流動比率為1﹒8倍(2021年12月31日:4﹒4倍),資產負債比率(按計息 借款總額除以總資產計算)為5﹒4%(2021年12月31日:3﹒5%)。 | |||||||||||||||||||||||||||||||||||||||||||||||||||||||
公司事件簿2021 | |||||||||||||||||||||||||||||||||||||||||||||||||||||||
- 於2021年11月,集團業務發展策略概述如下: (一)進一步鞏固集團於中國罕見病生態系統的地位,建立全球罕見病特許經營制度; (二)推動集團後期藥物(CAN101)在大中華區的商業化,並快速推進及擴展產品組合; (三)通過夥伴關係及合作創造最大價值,包括計劃以授權方式引進處於中後期開發階段的產品以解決中國未 被滿足的醫療需求,並擴大內部研發活動以探索前景光明的罕見病療法; (四)逐步建立內部研發平台,並增強針對罕見病的內部藥物研究、臨床開發、業務發展、監管及市場推廣能 力,覆蓋全球市場。 - 2021年12月,集團發售新股上市,估計集資淨額6﹒04億港元,擬用作以下用途: (一)約2﹒74億港元(佔45﹒4%)用於核心產品CAN008的研發; (二)約1﹒45億港元(佔24%)用於CAN101、CAN106、CAN103及CAN108的研 發; (三)約1090萬港元(佔1﹒8%)用於其他非基因療法產品的研發; (四)約7250萬港元(佔12%)用於CAN201、CAN202及其他基因治療項目的研發; (五)餘額1﹒02億港元(佔16﹒8%)用於潛在策略性收購、投資、授權引進或合作、商業化活動、營 運資金,以及發展集團在中國及美國的研發及生產設施和其他研發活動。 | |||||||||||||||||||||||||||||||||||||||||||||||||||||||
股本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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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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