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I替代人類工作」?員工遭降薪、解約,杭州法院判企業違法
04/05/2026
隨著人工智能(AI)技術迅猛發展,「AI替崗」這一名詞,已經從想象變為現實。
綜合內媒報道,近期一宗人類員工被AI取代下崗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35歲的周先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業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卻遭遇AI「背叛」--公司聲稱其崗位已被AI取代,要將他從主管調到普通運營崗位,月薪由原先2.5萬元(人民幣.下同)降為1.5萬元;協商不成後,公司直接通知他解除勞動合同。周先生於是提起仲裁,雙方對簿公堂。
法院:以AI替代為由解僱員工屬違法
這宗「AI替崗」案件最終的結果是,從勞動仲裁到法院一審、二審,均支持周先生的訴求,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向周先生支付人民幣26萬餘元的賠償金。承辦法官、杭州中院民五庭法官施國強表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AI影響是否構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該公司解約非因裁撤業務、經營不善、減少虧損等消極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優勢為由,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
此外,「在解除合同前雙方是否公平地協商和溝通」,也是公司是否構成違法解聘的關鍵。施國強說,該公司為周先生提供的新崗位待遇大幅下降,並非合理的協商方案。因此,法院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支持仲裁結果,判決其按2N標準支付周先生賠償金。
案件的判決發出明確信號:技術變革不能成為侵犯勞動者權益的「擋箭牌」,以崗位被替代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行為不僅是對技術價值的誤讀,更可能觸碰法律的紅線。
技術發展與穩定勞動力市場須取平衡
近日,杭州中院發布的白皮書顯示,2025年杭州全市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2359件,同比上升61.68%,涉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的爭議逐步增多,這與杭州AI產業集聚壯大的現實密不可分。
至於其他城市如上海、北京、廣東、江蘇等地,因「AI替崗」引發的勞動糾紛也數量漸增。2017年,上海首宗智能取代人工勞動爭議案件亦曾引發熱議。數據分析師桂某從事了13年的崗位,被百貨公司的一套智能系統取代。公司認為崗位智能化後,人工崗位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便解聘了桂某。2024年,在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15年的劉某也失業了。他原本負責人工地圖數據採集業務,而公司轉向由AI主導的自動化數據採集,劉某所在的導航產品部門及對應崗位全被撤銷。

中國企業正競相引進AI、機器人等高新技術,踐行國家科技強國戰略。(AP圖片)
《彭博》分析,當前中國企業正競相引進AI技術,踐行國家主導的新技術戰略。與此同時,政府顧問之前表示,中國必須在發展人工智能與防止大規模裁員之間取得平衡。政府是否需要盡快調整相關制度,讓企業不能在「AI來了,你該走了」之間直接畫等號?
專家:智能化前企業應先評估相關用工影響
周先生最終透過法院申述獲得賠償,惟《新浪》援引專家指出,事後賠償只是勞動關係破裂後的一種補救,事前預防顯然更重要。
此前,北京市人社局在公布典型案例時提示:用人單位應當優先考慮通過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提供技能培訓、內部崗位調劑等途徑,妥善安置受影響勞動者。杭州中院亦提出正面指引:確實需要崗位調整時,應當優先考慮培訓員工、提升技能,不應採用大幅降薪的不合理調崗或直接讓人離開,應對因調崗增加的通勤、住宿等成本給予合理補償。

「AI替崗」引發的勞動糾紛數量漸增,如何在發展人工智能與防止大規模裁員之間取得平衡成為一個問題。(AP圖片)
上海政法學院社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倩教授認為,應建立技術變革和就業保障協同機制,「比如,將技術應用的用工影響評估作為企業智能化改造的前置程序,要求企業在AI技術部署可能對就業崗位和勞動條件產生重大影響時,提交用工影響報告,並與工會協商處理方案。人社等相關部門則應對受AI替崗影響的勞動者提供再就業支持」。
AI對就業的影響不是個別企業的問題,而是全社會需要去面對的時代命題。今年1月,人社部明確表示,將出台應對人工智能影響就業的指導文件。而在專家看來,當前AI對就業還沒有產生實質性、大規模衝擊,這也意味著法律和政策仍處於可以主動調整的「窗口期」。
撰文: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楊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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