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今日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非滬籍居民上海住滿5年,可全市任買1套住房*
《通知》從「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三方面列出七條措施。其中明確,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縮短至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同時,非滬籍居民可在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於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條件是在上海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此外,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可在上海市購買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即是說,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自購房之日前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外購買住房不限套數,在外環內限購1套住房;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內限購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最高可達324萬*
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通知》明確,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至240萬元,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提高。
同時,對於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上海市繳存人家庭,在上海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適用範圍更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上海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通知》並明確支持居民置換改善需求,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即是說,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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