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16
規劃早綢繆 解住屋困境
政府公布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被人質疑是「過度規劃」,日後香港未必有需要。其實,以今時政經氣氛,規劃、發展特別需時,而最有住屋需要人士的燃眉之急,就更加要先行照顧。
房屋是本港民生問題之一,若不及早全盤計劃,則又只能令市民等了又等。
《香港2030+》的規劃大綱不但為應對人口增長的房屋需要,提供土地,還為經濟活動及社區設施和基建提供用地,要同時兼顧優質生活環境(宜居)、競爭力(經濟)及可持續發展(環保)3大需要並不容易,必須今時就要規劃,不過,即使是「規劃」,還未談到「發展」,就已有人質疑政府是否高估了10多年或以後,香港在各方面的實際需要?
社會日後的實際需要確較難被精確預計,以本地學額為例,原本人口有自然增長,但近10年家庭「少子化」的趨勢,再加上沙士效應,令中小學適齡學童逐年減少,要待未來幾年,才會拾級回升,「殺校」陰霾並不是早年估算新增學校數量時,可以輕易預視得到。同樣,未來有沒有政經危機而引致的社會動盪,例如移民潮,而再引發住屋需求驟然回落,實在難以精確估計。恰當的住屋供應量意味着要「不多也不少」。
試看本地樓市,約2000年時,市場上有Studio Flat這類由2房或3房拆細了的單位供應;當經濟轉佳,3房單位則又供不應求,這種2房改成3房,3房又拆細成開放式微型單位的情況,在房地產「前綫」亦屢見不鮮,動輒長達10年以上的土地供應、發展及規劃,便更難準確預測。不過,及早綢繆以確保供應,不比到時臨渴掘井更好?正如學校,相信大家都寧冒殺校的風險,也總比下一代無書讀,或要40多人擠在一間課室上課較好吧?
《香港2030+》只是份還原民生及社會發展的計劃書,只要大家可以客觀地看看,其方向還是可取的,但社會更要特別關注有逼切住屋需要的人士,像劏房戶就一定等不到2030年。
這令筆者想起《莊子》有個涸轍之魚的寓言:有條從東海被沖到路上車輪坑中的小魚,急求莊子用一桶水活命,但他卻說要到遠方引江水來才可救牠!2030年,遠水難救近火,劏房戶這類家庭或人士,今時需要的只是「一桶水」。
這桶「水」可以是曾發揮過臨時居所作用的中轉房屋,無論「組件」或多層(可樓高20多層,每層30多個單位)的中轉屋,都是短期臨時住屋方案。面對惡劣的居住環境,社會有責任盡快為有需要市民紓困,因劏房這類不理想的居住環境,無疑是對市民基本權利的踐踏。既然公屋未及建成、入伙,政府就應重新考慮中轉屋。
增建中轉屋同樣會遇到缺地問題,政府應考慮修例,短期徵用部分綠化或郊野公園土地,若又有環保人士反對,不妨問問他們:是否要劏房戶付出不幸的代價,他們基本的居住權利才可凌駕於花草樹木或蝴蝶青蛙之上?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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