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2013
真的假不了
澳門行家來電話,說有一件戰國青銅壺剛剛到,叫我盡快過澳門看看。上舖後搭的士到港澳碼頭,買張船票,大概一個鐘頭我已經到達澳門。落船後再搭一程的士,十分鐘後便去到大三巴,落車後走進橫街,很快便去到澳門行家的店舖。
他跟我打完招呼,便從木櫃拿出一件戰國青銅壺。東西開門,帶蓋,完完整整,全器有一層薄薄的藍綠銹,只在頸和腹有兩條粗絃紋,當是戰國晚期的東西無疑。我問價,行家開價十五萬。我看東西企理,有水位,便不殺價。付了十五萬,行家重新包過之後我便拿走。正想出門之際,他說要請我食晚飯,我當然是卻之不恭啦。
在沙利文坐下之後,我點了一條煎龍利和一杯凍檸檬茶。行家不慣食西餐,便點了同一様煎龍利加一杯熱奶茶。他不慣用刀叉食魚,真是會大出洋相,怪不得現在的MBA課程,總有一些教導餐桌禮儀的課程。堂堂一個行政人員,食魚食到滿枱魚骨,東一堆,西一堆,真是成何體統?不過,行家是小扒手出身,要求他食魚時將魚骨吐在叉子上,再放回碟子裏,對他來說,無疑是要求太高!
春秋時代 縷空交龍紋壺
吃完晚飯便想即時回到香港,行家卻叫我跟他去葡京拿一張免費船票。我拿了船票正想離開,行家又出新花樣,叫我拿幾十萬「泥碼」入賭場玩幾手才返香港。賭場內烏煙瘴氣、品流複雜,從來都不是我喜歡逗留的地方,更何況,賭運氣不如賭眼光還來得靠譜!
幾天後,一個本地德國籍客人到我的店舖看貨。此人跟羅先生同一種德性:自己冇眼,但又怕別人賺他的錢,自己走去走私客的店舖亂闖亂蕩,以為去到貨源,價錢一定比跟我買便宜;吃了虧,就周圍唱做古董買賣的大部分都不是好東西,是賊。
他一眼就看見書枱上的戰國青銅壺,問我要賣多少錢。我說二十萬,他回價十五萬,我雖然回答說:“Impossible”,他還是坐下來慢慢細看。十五分鐘後,他又回價十八萬,我還是那一句:“Impossible”。
“I will take it now if you sell it for $180,000” 德國籍客人說。
“I would rather you not buy it”,我回答說。
我說話這樣硬繃繃,我以為他會拂袖而起,誰知他又問我可不可以拿個蓋給他的專家朋友看一看真假。一個星期後,他將蓋拿回來,又說要看壼身。再過一個星期,他將壼身帶回來,說沒有問題,決定購買。不爽快的人做事從來都不會爽快,他付一半錢,另外一半錢卻用一個月後的期票支付。
過了將近一個月,有一晚我正在中環搭行人電梯回家,他突然來電話說他左看右看,還是覺得青銅壺是假貨,叫我不要入票,他要退貨。我回答說不可能讓他退貨,他就突然間掛斷電話。
第二天我便將支票存入銀行,由他退票。下午,他怒氣沖沖地衝進我的店舖,放下青銅壺,一定要我退款。我回答說不可能的事,他便出言恐嚇,說要告我告到我關門大吉!
真是禍福無門,唯人自招。那麼多好客人不好賣,我卻賣給一個橫蠻無理的猶太佬?!
戰國早期 虎噬蛇紋靑銅壺
一個星期後,律師樓的職員將他的《訴狀》(Writ of Summons)送到我手上,告我賣假古董,向我申索十萬元加利息及訟費。雖然「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我還是要答辯及向他反申索。兩個多月後我上地方法院出席第一次聆訊,見聆案官及聽取「法庭指示」。如是者出席了十次八次聆訊,又要做《誓章》(affidavit),又要查法例,又要根據「法庭指示」準備其他文件,浪費了大量時間。對方聘請一間律師行轉聘一位大狀出席所有聆訊,一堂就是幾千元訟費,目的是想加重我的精神壓力,因為勝訴的一方可以要求法庭頒令對方支付勝方的大部分訟費。
拖拖拉拉了幾個月,一位本地外籍客人向我透露,外籍收藏家圈子正在盛傳我賣了一件假青銅器給一個德籍客人,他說他不相信,想看看那件青銅器,如果他認為沒有問題,他會出原價向我購買,更會替我說項,要求對方撤銷訴訟。他還勸我就算我贏了官司,也勞民傷財。我聽他說完,感動得幾乎流下眼淚。
貴人不是給錢你賺的人,而是在你困厄時扶你一把的人。
一個多月後我才知道,外籍客人將戰國青銅壺送到牛津化驗所驗陶範,再將分析結果通知德籍客人。在隨後的一次聆訊,對方的大狀向聆案官申請撤銷訴訟,而得到法庭批准;我亦同時撤銷反申索。
我走出法院大樓,外面風和日麗,一陣微風吹來,我不禁嘆一句:“What a wonderful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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