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11
漩渦中的外傭居港權
最近,外傭的居港權問題,鬧得滿城風雨,部分媒體甚至劍拔弩張。
按《入境條例》,在香港合法居住滿七年就可拿到永久居港權,但這條法例對外傭並不適用,於是外傭們起來抗議要求得到同等待遇,甚至打出了「種族歧視」的旗號,在香港這個法律社會,此事很快就鬧到了法庭,今日開始高等法院會就外傭居港權問題進行聆訊。
不過,對內地人來講,外傭這個概念比較新鮮。在內地,聘請保姆照顧老人和一家人的飲食起居也不少見,這些保姆,多半是鄉下老家的親戚,或者從勞務市場上招來的阿姨,跟所謂外傭完全不同。直到來香港之後,在周末經過銅鑼灣維園,或者經過任何空曠的廣場、公園、沙灘的時候,都會被三五成群,席地而坐,載歌載舞的外傭震撼到——原來香港的外傭團體如此龐大。
外傭們團結起來爭取居港權,理論上並不意外,在一個地方工作和生活久了,隨著團體的擴大,想要進一步融入當地社會,成為這個社會的一份子,而不是永遠被當做外來人口,這一點無可厚非,這樣的情形,在改革開放的珠三角屢見不鮮,至今還能在東莞深圳等地找到所謂「小湖南」,「小江西」之類的社區。只是,外傭們並非香港人或中國人,他們除了是外地人,更是作為外國人在爭取居港權,於是他們所走的路,也顯得比較艱難。
根據某政黨統計,超過八成的香港人反對外傭獲得居港權,其中雖然不少人正在雇傭外傭,並且跟外傭的關係很好,但是這些僱主仍然反對外傭獲得居港權。原因很簡單,香港本來就是地少人多,競爭非常激烈的彈丸之地,回歸後內地不斷有專業人士和雄厚資金流入香港,導致社會資源極度緊張,例如樓價被「北水」推得愈升愈有,公立醫院被內地孕婦逼爆等等,社會資源已經亮起了紅燈。若再加上二十多萬的外傭和他們的家人佔用資源,醫療、教育、住宅等只會緊上加緊,社會負擔重上加重。
不過,外傭們的居港權有多大的可操作性呢?如果這部分外傭成為香港人,他們就要受「28蚊」最低時薪的法規保障,到時他們的工資會倍增,有多少僱主還願意聘請外傭,是個問號。如果僱主因薪水增加而減聘外傭,外傭面臨轉工,他們教育水準不高,基本上只能從事勞動技能需求較低的行業,而在香港本地青年都在抱怨工作機會減少的情況下,能有多少外傭找到其他工作,更是一個疑問。
當然,社會擔心外傭獲得居港權後會侵佔社會資源是無可厚非,不過也不需要杞人憂天的認為,外傭獲得了居港權就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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