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過往專欄
家事法庭
教材攻略。學得要精趣味投資法暢所欲妍HR唔易做辦公室政治論盡中港台時事要聞圖窮秘現中環人金錢世界呈分試 你要知小事大意義全城聚焦點政•漫料理NatFix我家私房菜素心Cook心理攻防戰綠路閑人好書看多點Pris形象教室形象UP!保哥快趣煮Green Monday看透生死親子語我要初創政策.正察跳躍中國時空筆記留心站財玄廣進點歷史看真點時勢造網紅Online有話兒DR-Max 一點就明Bella vita 美好生活iMoney 熱點Talk Of The Town活得健康點親子芬享不藥而癒人生燦爛點凱文隨筆尋寶島盛衰關鍵國金與投資留給囝囝IC理財打工秘笈樂活人生SME 解密「港」創業‧談管理心靈加油站「男」言之隱滾蛋吧,腫瘤花生味辦公室健康透視抗癌煮意知‧解醫學創業兵團匯對達人容我細說言歸政傳政經頑石不低頭為理發聲郎旋風薰香療法男士診症室抵玩自助遊句句有骨星座命理念力•氣功手機應用tips睛益求精嚴浩 LIKE!見微知著跟著陶冬找美食數碼潮人廣告有晴踏出退休第一步識食•惜食有種CEO叫做莊潮爆網事羅湖橋兩邊娛樂酷辣辣思歪思正十萬八千里樂本健‧教室特首選舉趣食60秒入廚101觀自然•觀香港有種生活政本清源心筆在妍維基解碼IT戰國誌煮酒論政今日趣聞馬壇.誌趣星期二周融愛瘋Apps美美道來大國崛起智醒日誌@中小企「營」刃而解Smart Buying甜品工房Education Calculator家事法庭升學信箱新手媽媽怪獸父母營營樂樂親子專題財富非常道謝國忠看勢獨唱團京城近觀原來如此乾坤挪移街坊食神Keyman森巴舞睇波LU文化導遊精神解碼抗癌兵團有營生活吾道崢廣見聞名家名畫商務英語型品薈我心中的米芝蓮歐洲直擊旅途中食得喜Leadership Coaching一哥教攝影心晴百態乳你同行專科專論人愛衣裝Word Discovery科技趨勢愛情故事投資達人政治擂台藝術投資秘笈抗癌點滴寵物情緣淘寶lization電影一線網絡鬼故主.管微博一分鐘管理娛樂有理進攻SAT古今名錶政‧經‧女人The Beauty Factor議會內外石油戰爭男女情色談金說匯風水環境學細味建築Green Hong Kong星光伴我行我吃過的米芝蓮A+孩子上海觀察京城札記鐵娘駕到食客三千創富新思維海外升學信箱Today's Web藝術投資世界在讀什麼-雷美華潮得起Business English飛越地球村紅酒情報職場物語股場琦手鑽石媒人Mei Ling好愛情‧壞愛情性治療師手記名牌女王嶺南人語醫美正當時黃金時代醫美正當時一份好工美麗不妥協上班纏下班逅

13/06/2014

打贍養費官司 不找律師會慳好多?

  • 收藏文章
  • 何敏怡

    何敏怡

    何敏怡律師專長家事及婚姻法,2011年加入咸頓金仕騰律師行。
    她為本港和外國客戶,就離婚、裁判分居、子女管養權及探視、附屬濟助、婚後協議、跨司法管轄權問題,以及離婚後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亦曾辦理民事訴訟和遺囑訂立及認證等事宜,且具有廣泛的庭上訟辯經驗。
    何律師於1998年獲認許為香港律師,亦是婚姻監禮人,其主要專業服務範疇如下:司法管轄權爭議、離婚和裁判分居、分居協議、婚姻財產分配協議、婚前和婚後協議、子女管養權爭議、子女照顧及管束的相關法律程序、已婚或未婚父母的權利和責任、監護安排的相關法律程序、與《海牙公約》有關的父母擄拐子女離境問題及根據《精神健康條例》向法庭申請委任受託監管人和提供相關協助。

    家事法庭

  筆者最近處理了一宗贍養費的案件,案件由2012年1月份發出離婚呈請開始,歷時兩年半,今年5月份才進行贍養費的聆訊,現在正進入程序的最後階段,估計法庭會於7月至8月頒佈判詞。

 

  案件由中段左右開始,對方就不再聘任律師代表出庭,改為親身行事。表面上看來,此舉確實可以為對方節省不少律師費,不過,亦因為對方沒有律師協助處理法律的程序,案件因而遭遇到不少阻滯,時間不但拖長了,整體的律師費亦因此而大幅增加。

 

離婚官司的不同之處

 

  與其他民事的訴訟不同,離婚官司其實是「自己人打自己人」。與爭產的官司很類似,資產的總數已是定數,所花在律師費的錢愈多,到最後所分得到的錢或財產就愈少。筆者經常用一個餅來形容家庭總資產,打算用多少部份作律師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雙方的態度。大多數人會由最初的「為啖氣」,到後期醒覺已花了不少律師費,才肯妥協。當中,最難妥協的,又會是一些結了婚很短的時間,只有有限的資產,又有年幼的子女需要供養的家庭。

 

怎樣才算公平?

 

  筆者遇過很多例子,物業是婚前購買,又或者由家人協助支付首期等等,到離婚時就認為對方不應該瓜分他/她的婚前資產。其實,法庭必須要評估雙方的需要,及盡量在可能的情況下維持婚前的生活水平。如無法維持婚前的水平,亦會以合理的準則去評估。筆者遇過不少沒有律師代表的一方,經常認為這些資產不應當作家庭資產去處理,決不會同意將資產分給對方。

 

  但試問,如果連每月的生活費也未能足夠支付,婚姻居所是唯一值錢的資產,不拿這資產變賣或加按的話,如對方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又要照顧家庭子女的話,要對方怎樣生活?在這情況下,對方並非是以平分準則去瓜分資產,只是用所擁有的資產去解決生活上的所需而已。沒有律師代表的一方,很多時候都不理解或不願意接受這個情況,因而枉費了不少的精力及時間去提出很多論點,有些論點法庭根本不會或無需要考慮。

 

舉證問題

 

  另一個問題,就是舉證方面。有一些人,閱讀過一些關於贍養費的案例,又或者從其他途徑或朋友那裏聽說一些情況,就嘗試套用在自己的案件上。

 

  較常見的例子,就是賺錢的能力( earning capacity)。筆者見過有一丈夫,聲稱因為離婚訴訟的壓力,導致他患病,繼而喪失了工作能力,已經很久沒有收入,只是靠之前的積蓄過活,故他嘗試說服法庭,他將來的工作能力也是未知之數。舉證的責任在丈夫身上,但他只提供了一封很簡單的醫生信。如果有律師代表的話,就會建議他找醫生寫一份詳盡的報告,列出患病的歷程、診治的情況及醫生認為對其工作能力的影響等等,甚至傳召醫生出庭作供。

 

  筆者曾試過,對方在更換了一位熟識家事法的律師後,案件最終在雙方律師協助下可以避免4至5天的審訊,達成和解,雙方共節省了近一百萬元的訴訟費。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tnet 30周年】多重慶祝活動一浪接一浪,好禮連環賞! ► 即睇詳情

我要回應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風水蔣知識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