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12
曾蔭權辭職與否也難除污
下月任期屆滿的特首曾蔭權,被審計署揭發在07年上任至今年四月,外訪次數達55次,而由港府支付的住宿費,有41晚入住總統套房,五年來總開支超過一千萬元,且無足夠理據解釋入住總統套房的原因。
按本港公務員離港公幹,可按政府《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膳宿津貼,若酒店住宿費用超過津貼六成,需符合工作需要和沒有其他較便宜酒店選擇為理由,向部門首長申請調高金額。 如今曾蔭權此舉,顯然是揮霍了本港納稅人的血汗錢。
對於特首揮霍一事,曾蔭權上周已當眾揮淚致歉,說明此事屬實,對他並無抺黑,只是他的道歉,未能平息公憤,一來其道歉不代表他真有誠意,二來即使他真有誠意,其誠意有多大也成疑問,如今要求曾蔭權立即下台的呼聲愈叫愈響,稱他為「貪曾」。
就特首外訪開支過高,民主黨將於周五(六月八日)內務委員會提出不信任動議,現時已有23名議員簽名彈劾,相信動議不難通過,但特首在6 月30日便要滿任,而立法會能否排期在此日之前辯論,則是未知數,因現時已累積大量議案要討論,除非曾蔭權因彈劾而引咎自動辭職則另當別論。
有種意見認為,特首尚餘任期不足一月,且恰好是新舊政府交接時刻,所以理應對曾蔭權有所包容,放他一馬。只是曾蔭權犯的不是小錯,他雖是特首,並不表示他就有特權,任何人要受到公平對待,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難怪有市民堅持他需要辭職,給公眾一個交代,以及給日後當政者一個警惕。
古人教導當官的務須清廉。所謂「清廉」,指的是清白正直,奉公守法,不受財物,拒絶腐蝕,如《呂氏春秋˙忠廉》所說:「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矣」,而大利固然如是,小利又何嘗不然﹖漢代劉向有「受魚失祿」的故事,謂「昔者有餽魚於鄭相者,鄭相不受。或謂鄭相曰:『子嗜魚,何故不受?』對曰:『吾以嗜魚,故不受魚。受魚失祿,無以食魚;不受得祿,終身食魚。』」
意思是說,鄭相喜歡吃魚,有人送給他,他不接受,有人問他,為甚麼不收下?鄭相說,我因為愛吃魚,所以不收別人送的魚,收下魚丟官,就沒有薪俸買魚吃。不收魚才能保有官位,一輩子都有魚吃。這故事是教訓人不要貪小失大,接受小好處,卻把飯碗弄丟了。可見曾蔭權沒有智慧,他想住總統套房,大可自掏腰包,何必貪圖公家津貼﹖
古人常講「公生明,廉生威」,所謂「一生正氣,兩袖清風」,是「清廉」的最好詮釋。而「清廉」的對立面叫「貪枉」,指的是貪污受賄,徇情枉法,假公濟私。而且不可不知,任何人處於領導位置,必然會面臨金錢和權力的考驗,時間久了,是非榮辱易錯位,定力日漸衰退,一旦耐不住寂寞,忍不住清苦,經不住誘惑,就會進入貪賄的「地雷區」,而前功盡棄,全盤皆輸。
無論如何,不管特首曾蔭權辭職與否,他所蒙受的政治污名,歷史上勢難抹除。貪枉是陷阱,它所帶來的是黑暗,害人害己留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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