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2016

站在廿七歲的十字街角

  • 加入最愛專欄
  • 收藏文章
  • Ayu 阿愚

    Ayu 阿愚

    曾任職傳媒行業,不學無術,筆耕半生才悟出「識人好過識字」的大道理。患有輕度社交障礙,依靠與異性溝通來緩和不安情緒;習慣在單身主義與渴求歸宿的兩極中矛盾穿梭。

    我單身但我快樂

    逢周三更新

  在德文班裏認識的美女E,是我第一位九十後朋友,雖然我們之間相隔了一個decade,卻竟然出奇地投契。屈指一算,90年出生的女生,不知不覺已經來到廿六歲,就連她們也快加入「中女」行列。

  E是那種對自己要求極之嚴格的人,從小到大成績很好,畢業後加入NGO工作,有個固定的男友,在友儕眼中絕對是「人生勝利組」。E自知成長路一直平坦,但卻常常形容自己並非理所當然地快樂。

 

  「我今年廿六歲啦,做咗幾年嘢,開始要諗自己條path應該點走。講工作,而家份工都幾悶,但勝在夠穩定,咁我其實係咪應該要進取啲呢?講感情,同男友好似唔上唔落咁,由大學拍拖到而家,佢一直好安於現狀,認為所有嘢都應該順其自然,但我唔係咁諗,我覺得可以將人生plan得精采啲!你有無聽過《27歲定律》,而家我嘅處境正正就係咁;廿七歲……諗得嚟就到!」E說。

 

  所謂的《27歲定律》,是把這個年齡列為成長的分水嶺。有人形容女人最巔峰的狀態是在廿七歲前,往後的身體髮膚只會漸見衰老;偏偏,很多男人也是從廿七歲才開始成熟,繼而步向他們的黃金時期。

 

  心態上的轉變也是另一種關卡。女人早熟,她們的工作和生活,很可能早已走在心裏預設的軌道內;面對成長衝擊,她們急不及待去尋求安穩。而那些剛褪去稚氣的男人,事業才剛剛起步,他們真正發亮的年紀,大概要待到三十開外。《27步定律》當中的魔咒,就是女人會選在這時候跟年紀相若的男友分手,理由是……她已再沒多餘的青春去等他成熟。

 

  不知是福是禍?在我廿七歲的時候,坊間還未流行這種說法。我只記得當年家父病重,我把所有時間心力都投放在工作和照顧家人上,根本無暇去擔憂自己的將來。人生的難關太多了,如果不是被際遇牽著走,而是尚有空間去選擇想走或該走的路,生活大概已過得不賴了。

 

  畢竟每個人所追求的都不一樣,《27歲定律》縱有其道理,我亦沒法給予E甚麼特殊意見。萬一離開安穩的工作後,才發現無法承受接踵而來的挑戰;萬一離開男友,才記掛那雙永遠默默包容你的手…… 我們最怕面對的,無非是「後悔」;自己的未來,還是由自己負責比較好。

 

  只有廿七歲,抑或已經廿七歲,觀乎我們的行動力。尤其面對愛情,是否從此就要向現實低頭。歸根究柢,相愛下去還有數十年歲月,純粹為怕自己韶華老去而選擇放手,也許並非因為等不起,而是基於愛不夠。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tnet 30周年】多重慶祝活動一浪接一浪,好禮連環賞! ► 即睇詳情

我要回應
You May Also Like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名廚食譜
Festive Cheer is in the air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