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5
性教育等於性行為教育?
「你的子女看電腦或手機的時間,一定比看你的面孔多,與別人在網上聊天,也一定比跟你說話多,所以如果你不及早教,必有人替你代勞。當然,學些甚麼,內容是對是錯,後果自負。」這是家庭性教育講座中,我經常對家長說的話。
當鼓勵家長更主動和子女談性時,我經常發現不懂性、不懂愛的成年人,絕對不比無知孩童少。
日前有男士在網上發出一段貼文,指其任小學老師的太太懷有身孕,有學生對懷孕、生命感到好奇,說想摸摸老師的肚。老師認為學生在初小階段,無不良動機,且與學生關係一直良好,於是讓其摸摸隆起的腹部,希望藉此讓學生感受一下小生命誕生的歷程。豈料數日後老師接到學生家長投訴,認為「有BB即係代表過有性行為,唔應該畀小學生知道呢啲嘢住!」
老師失望之餘,也苦惱以後是否要與學生保持距離,不應太過接近?
不是說要給下一代多作生命教育、情性教育嗎?原本是以心用情的身教,怎會換來投訴指責?
看過帖文,對那位老師有由衷的尊敬欣賞,也對那位家長有難掩的無奈失望。
那位家長的潛台詞似乎是:老師懷孕意味著她進行過性行為,而性行為是不好的及不應該讓學生知道。因此老師讓學生接觸她隆起的肚,會令學生知道或想到性行為,所以老師是不當的。
按此推論,家長也不應該和子女有身體接觸,因為家長也是有過性行為的人,而身體接觸會令人聯想到性行為,所以家長應與子女隔離。
當性教育等於性行為教育,而性行為又像病毒般會傷人,那麼性就不應該談。但不談,性就不存在嗎?人對性的好奇渴望就消失嗎?人從性中追求親密歡愉快感的慾望就減退嗎?兩性關係就在地平線上移平嗎?
情與性,從來沒有地域界限,只有「接納」或「迴避」兩種不同態度。當然,一件原本可以放在陽光下的物件,當你帶著有色眼鏡去看時,看到的物件也會隨著有色鏡片而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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