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4
共同探索性
沒有兩個人的性慾和性需要是相同的。
即使兩人同時認為一星期可以有三次性生活,一方可能希望是在星期一、三、五,另一方卻可以要求在二、四、六;一個可能想開著燈幹,另一個卻堅持摸黑進行;他可能想對方幫自己口交,她卻會覺得難以接受......
性生活是伴侶共協調合作及發展建立的歷程。
曾經看過一套有關性生活的短片,一對伴侶躺在床上,男的開始撫摸對方,由肩膊到腰,再由臀部至大腿,女的知道男的有所要求後開口婉拒:「今天我不想,工作了一整天,很累了。」繼而轉身背向男伴,用身體語言通知對方今晚不行了。
另一個晚上,男伴又再蠢蠢欲動,在床上從後攬著對方,女的對他說:「不要啦,剛洗完了廚房,全身酸得要死。真的想要的話,明天你早點幫我洗淨浴室吧!」再一次被拒,男伴失望轉身向著另一方,兩人背對而睡。
下一個晚上,男的一早洗淨浴室,興奮走上床,身軀依偎對方,用腳從側叠著對方大腿,頭部貼近女伴胸部,女伴卻低聲向他說:「不行,今天M來了。」
這刻,男的比女的轉身更快,雙方再次以背相對,目光各自望著相反方向的牆壁,兩人同在床上,卻有天壤之距。
有時,兩個人一起的孤單,比一個人更孤單。
這刻,已經不單是性慾可否被滿足、想做不想做的問題。
曾經有一位男士問:「如果太太不能滿足我的性需要,往外尋求滿足是否一個出路?」
「單從滿足性慾而言,是;但這樣會令兩人關係帶來一個很大傷害和危機,婚內問題最好婚內解決。」我簡單的回答他。
另一位女士也曾經問我:「我有沒有權拒絕和對方做愛?」
「性是一個自主行為,沒有人有權強逼別人與自己做愛,每一個人也有自主權去接受或拒絕和別人發生性行為。但如果伴侶在床笫上只強調自我和權力,親密感必然受損。」我希望她看到的不只是「我」和「你」,還有「我們」。
親密(intimacy),源於拉丁文intimus一字,有著了解內在深層與私密的意思。
性慾與性關係是相關又完全不同的東西,前者只考慮我需要甚麼、我想要甚麼、我不想要甚麼?後者則在尊重雙方需要的基礎上,由具體的身體反應到抽象的感受思想,共同去探索和實踐如何去滿足和被滿足,兩人關係亦因此而拉近。
性,從來都不只是做與不做或怎樣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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