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12
屋宇署追查關連者 唐英年僭建隨時遭檢控
屋宇署早前確認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的大宅,存有僭建物11米乘19米的地下室,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確定存有僭建物後,並已發出勸喻信。由於業主的委託人已提交補救工作流程,屋宇署不會發出清拆令,但不排除會有人因違反建築物條例而遭檢控。
林鄭月娥指,屋宇署正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件。
就唐宮僭建一事,林鄭月娥指屋宇署正進行雙線工作:「於較早前完成視察後,屋宇署確定約道7號內存有一系列僭建物,並已按一貫程序發勸喻信予約道7號的業主。」據知,勸喻信要求業主於今日前提交處理僭建物的補救工作流程,而唐英年亦已委託認可人士與署方聯絡,並於前日提交工作流程。
據知,約道7號的僭建地庫佔地約2400呎。
林鄭月娥表示,由於業主願意合作,進行僭建物的補救工程,署方將不會發出清拆令及就僭建一事提出檢控。而屋宇署亦正就認可人士提交的工作流程進行詳細研究,將於日內決定是否接受,署方稍後並會定出要求唐宅完成補救工程的限期。
業主合作 不會發清拆令
另一方面,屋宇署亦正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件。認可人士、工程師、承建商及業主都需要到屋宇署提交資料及協助調查。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若任何人是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進行僭建,即屬違法。
另外,負責工程的人士亦會因提交誤導屋宇署的圖則而負上刑事責任。林鄭月娥表示,屋宇署署長會於調查完成後提交報告予律政司司長,至於檢控的決定將由律政司司長獨立作出。她相信有關決定至少需要數月才能完成。
僭建風波始於上星期一,有傳媒揭發唐英年位於約道7號的大宅內有違例僭建,唐及後承認車房「挖深咗」,變成雜物房。
2日後,事情亦愈挖愈深,有報章登出7號屋的地庫草圖,發現僭建物有如地下皇宮,總面積達2400呎,內設酒窖、品酒室、多用途影院及日式浴室等。至2月16日,唐終承認自己無積極處理僭建物,但指僭建為太太郭妤淺的意思。
本文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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