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朗揪美以死穴,戰事將如何發展?
美國總統特朗普雖聲稱美以對伊朗的戰爭很快便會結束,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局面不會這麼簡單。美以兩國政府已經跟伊朗政府與人民結下血仇,美以無法控制伊朗,戰爭怎可能說結束便結束?
這場本絕不應發生的戰事如何發展下去,深刻地影響地緣政治的權力轉移及全球能源經濟,我們有必要盯著看著,想辦法趨吉避凶。
伊打消耗戰,美速戰速決策略失敗
先要把一些基本事實弄清楚。這並不容易,雙方交戰,對己方都是報喜不報憂,對敵人一方,則說成是一敗塗地,急著跪地求饒。平常控制得沒有這麼緊的資訊流通,也會被策略性的管控著,在此情況下,假消息充斥,我們倒是要多加印證才能減少誤判。
舉個例子,各國的社交媒體及不少資訊平台都有流傳,以色列賴以取得食水的重要來源索雷克海水化淡廠,已被伊朗導彈炸掉,我fact check(事實查核)了一下,發現是假消息的概率不低。但摧毁以色列的民生設施確可以是伊朗的選項,我甚至懷疑散布於全球對美以不滿的網民,靠散布一些假消息來提醒伊朗可以怎樣做。
筆者指,摧毁以色列的民生設施確可以是伊朗的選項。圖為以色列中部上空出現從伊朗發射的飛彈。(AP)
消息雖頗多噪音,但只要小心分析求證,不理會一些吹噓,我們尚可作出不少較可靠的判斷。今回最使人印象深刻的是,伊朗改了領導層後,一洗猶豫不決、被內奸滲透的頹風,她有板有眼符合兵法之道的反擊,使人刮目相看。
伊朗是導彈與無人飛機的大國,它們的精準度及威力,比不過美以,突破美以薩德反導系統的防衞不易,但伊朗懂得自己優勢,把低成本且數量眾多的無人機及並不那麼先進的導彈先發出去,耗掉了大量美以的攔截導彈,後者成本比伊朗的付出往往高出以百倍計,在經濟上是完全不對稱的被消耗,更有甚者,美以的防衞彈藥被耗掉後,產能嚴重不足,補充緩慢,伊朗的襲擊到來,也只能逆來順受。
欲伊朗政權更迭,美以算盤打不響
美國派到中東的航母不但要退避三舍,還打算把部署在南韓的薩德系統搬過去多充撐一會,連美國自己的議員也要求其政府解釋武器的成本問題。以色列的特拉維夫被毀嚴重,美國在巴林等地的中東補給基地及大使館亦受重創,稱霸多年的美國何時這麼狼狽過?這次是被伊朗找出了他們的死穴。
美國和以色列向伊開戰的根本目的是想製造政權更迭,換上自己的傀儡領導伊朗,所以一方面中情局及摩薩德兩個特務機構在伊朗煽動反政府活動,另一方面又靠經濟制裁去製造伊朗人民對政府的不滿,又以為刺殺伊朗的領導人後,民眾便會揭竿起義,所以認為戰事很快便可結束。
此種判斷顯然錯得離譜,伊朗的繼任人穆傑塔巴(Mojtaba Khamenei)是被炸死的前最高領袖哈梅內伊(Ayatollah Ali Khamenei)的兒子,此人據說一早便擔任領導層工作,且懷有國仇家恨,對美以一定強硬,而且美以炸死百多名無辜女學生已引起伊朗人的眾怒。美以又兵力不足,不會揮軍佔領伊朗,改變伊朗政權變得比從前更遙不可及,美以的戰略是全面失敗了。
美國民間對這場戰爭反對率遠高於贊同率,就算是特朗普的基本盤選民也不由質疑,為何美國似被以色列這外國政府牽著鼻子走,不顧美國利益,用納稅人的錢替以色列打仗?特朗普政府拋出的一個答案,竟是宣揚以色列是上帝的選民,美國駐以色列大使赫卡比(Mike Huckabee)甚至認為整個中東都是屬於以色列的上帝應許之地。此種扯著紅旗反紅旗,掛著宗教名義行不義的行為,我們不禁要問,「十誡」中你們犯了多少的誠?「毋殺人」、「毋貪他人財物」、「毋偷盜」、「毋妄證」,還有其他,你們有膽量冒充自己是替天行道嗎?
局勢會如何發展下去?伊朗尚未有足夠實力擊潰美國,但已證明她有能力打殘以色列。摧毀以色列卻不大可能,以色列有核武,因為宗教理由,伊朗過去不願搞核武,但新人事新形勢,我不敢排除其仿效北韓,弄出核武美國便再不敢動她。伊朗更傾向中俄,與美以為敵,卻是大概率之事。沒有中國,她的經濟復元,舉步維艱。
美應急流勇退,惟難脫中東泥沼
以色列元氣大傷,在加沙問題上已把自己在國際上孤立了,現時又暴露出自己可被打殘的弱點;其防衞系統不可恃。她未來日子不好過。
美國最理性的策略是急流勇退,早點為自己的鹵莽止蝕。特朗普是死要面子之人,他當然會自我吹噓,說自己贏得太多了,贏得麻木了,不妨仁慈一下,不把伊朗趕盡殺絕。不過,他走這條路也有困難,美國整個政圈,包括國會,早被以色列的游說集團把持,以色列不會容許美國從中東脫身的,所以美國繼續泥足深陷、有苦說不出的機會更大。伊朗問題解決不了。
--------------------
【知識庫】那些板塊對戰爭有抗跌力?
-國防/軍工股:政府定單激增,收益可預測。
-能源股:供應中斷或短缺會推升油價,需求穩定。
-工業製造/原材料股:戰爭物資生產,商品價格上漲。
-公用事業股:電水煤氣等必需服務,收益受監管,避險首選。
-消費必需品:食品飲料日用品需求不變,戰時維持銷售穩健。
-高息股:現金流穩定且定期派息,提供「股息緩衝」效應。
(本文原載於3月13日《香港經濟日報》)







Comment
暫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