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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的士司機違法 駕駛時煲劇 (晴報)

  神劇當前,一集都不能少?有的士司機被乘客發現揸車時分神煲劇,當下大驚,直斥司機罔顧乘客安危。業界人士指,司機分神揸車如同「攞命」,直斥做法「一定有問題」。

 

 

  的士司機寓工作於娛樂,不過卻令乘客心驚。有網民在fb群組「巴士的事討論區」公開一張的士司機邊揸車邊看電視劇照片,直斥「的士點解這麼多交通意外,原來習慣揸車兼煲劇」。不少網民指涉事司機無職業道德:「乘客的性命都在你手上﹗」甚至有網民求事主公開涉事司機證件及車牌號碼,以免日後「中招」。

 

  的士前線司機總會主席藍貴強指:「馬路上的事電光火石,意外往往在一剎那發生,司機不注意路面一定有問題。」他指曾見有的士司機在高速公路上為看片分神,亦有不少司機為「撳電話」突然減速,十分危險。

 

促乘客向運輸署舉報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稱,相中司機的做法,肯定已違法:「近年也有不少電話黨司機,自以為揸慢點無問題,而忽視自己左call右call很易分心,影響乘客安全。」促乘客若發現司機駕駛態度有問題要向運輸署舉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涉事司機或已干犯兩罪,包括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374A章:「任何車輛在司機座位前,都不可以安裝電視用途的熒幕,否則可被視為非法改裝。」陸續指:「同時視乎司機看熒幕看得多入神,或會被控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甚至是更嚴重的危險駕駛罪名,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5, 000元及監禁3年。」

 

  本報向運輸署查詢,署方指在車輛上安裝可顯示電視節目或非用於汽車導航用途的預錄視像屬違法。據個案具體情況,司機或控以不小心駕駛。市民如發現司機違法,可將車牌號碼向警方舉報。而警方截稿前未回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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