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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已收禮金為由 港女拒婚後供養父母 (晴報)

  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婚後因要兼顧新家庭開支,不少港女對供養父母感吃力,甚至有出嫁時,父母已收禮金,日後不應再收家用的論調。社工指,婚前未將供養父母納入長遠財政考慮,才易生摩擦,促雙方開心見誠討論。

 

 

  俗語說女生外向,有網民在討論區指,留意到不少港女覺得因出嫁時父母已收禮金,婚後毋須再付家用,深感「個女咁諗孝順極有限」,並指其父母要「預咗老來食風」!不少網友附和,指有些人相當自私,「自己有頭家,就不再供養父母」。

 

婚前先了解父母意願

 

  不過,有網民反映,本身收入算高,但因父母資產更多,無打算給固定家用,通常在過節聚餐、送禮表達心意。有人笑言,曾見有家長叫女兒勿嫁人,因為「等佢份家用開飯」。另有人指,父母當日收禮金時「賣女咁賣」,且盡攬婚宴時的人情,令自己要「節食還錢」,故感平日給予「飲茶錢」便可,未必要定額給家用。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王翠珊指,不少年輕人未將供養父母納入未來家庭開支,只講求「隨心」,結果生育後才發現支出大增,失去預算。她說:「有時父母未必靠子女養,但『心意』無人嫌多,宜先進行婚前輔導,了解供養資金分配及父母意願。」

 

怕女兒嫁後無影 先收20年家用

 

  婚姻及家庭治療師Kevin Wong指,婚後是否供養父母沒有既定準則,但用「已畀禮金」作論據明顯是藉口,只為令自己好過。他指因供養問題而有爭拗並不罕見,「曾有父母認為個仔以前畀開一半人工做家用,婚後應照辦;有父母亦教女兒出嫁後,人工要自己袋,讓丈夫全額負擔家庭開支。」

 

  婚禮顧問歐惠芳指,曾有母親擔心女兒嫁到外國後便「無影」,要求除禮金外,一筆過徵收20年的家用:「連通脹率都計埋,令女兒很傷心。」亦有丈夫因介意妻子用薪水「倒貼」外家,批評她未將自己家庭放在首位,見到外父、外母時常黑面,影響家庭關係。

 

  歐又提醒,女生出嫁並非等同與父母斷絕關係:「凡事不能計算太盡,且孝順不單是畀錢,多與父母飲茶、致電問候及拜訪,父母會更窩心。」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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