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打工仔曾裸辭 求職被HR篩走 (晴報)
不少打工仔曾幻想「瀟灑走一回」,放下辭職信,出外見識世界,但有人事部員工漏出風聲,聲稱主管要求請人時,篩走有「空窗期」的求職者。有人力資源顧問指,不少僱主重視員工的熱誠及投入度,裸辭對搵工確有影響。
有人事部員工在討論區發帖,稱主管要求將有裸辭經歷的求職者「Scan走」,因主管認為「裸辭的人全是想係屋企拎零用錢的廢物」。他大嘆主管要求過分,直言平日只會篩走經常轉工的人,並體諒部分人是因健康、照顧長者和小朋友,或赴工作假期才有職場「空窗期」。
一名正在求職的網民指,曾被面試官質問「點解唔搵到新工先走」,直斥對方無考慮打工仔難以請假見工。有網民揶揄部分公司設有「神邏輯」,見工時想對方馬上返工,但履歷又不能有空窗期。
反映不珍惜工作機會
資深人力資源顧問林敬新博士指,普遍僱主請人講究「投入」及「熱誠」,重視對方有否「珍惜份工」,若有裸辭經歷,求職時確會打折扣。尤其是零售等流動性較高的行業,僱主多傾向請「穩定」的員工。
林建議,裸辭者要向面試官坦誠解釋離職原因,勿過於粉飾,但應強調在空窗期非只顧玩樂:「如果說參加工作假期,很多人視作去玩,可改稱有Overseas Learning Experience(海外學習經驗),並多說觀察所得,例如見識到海外農場產量高和高度機械化有關。」同時,不宜以「方便搵工」為裸辭理由,若履歷出色,不少僱主願遷就在晚上或假日見工。
空窗期太久 擔心與社會脫節
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指,僱主較易接受因照顧家人而裸辭,但若僅為休息或參加工作假期而辭職,則易淪為次選。
蘇解釋,普遍僱主認為因工作假期而裸辭者,其經濟需要及重視工作程度「未必咁大」,並擔心對方離港一年後,或與社會脫節及工作態度較「hea」。但他指空窗期的影響並非是長遠的,「若之後的工作做得長,人事部一般不會再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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