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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分手女友狂碌附屬卡 港男孭8萬卡數 (晴報)

  所謂「借錢如送禮,還錢如乞米」,尤其是情侶之間如有財務糾紛,更是剪不斷、理還亂。有男網友稱前女友分手後用他的附屬卡狂碌8萬元,疑買機票與新歡旅行!有兩性關係專家指,拍拖階段對彼此認識不深,不宜過早有財務聯繫。

 

 

  不知何時開始,給女友一張附屬卡,已變成男友「有承擔」的象徵。但有效法的男網友形容,與前女友拍拖後一年多,已「鬼掩眼出埋張附屬卡畀佢」。在二人分手後,他才發現前女友狂碌了8萬元買名牌,查看帳單後,更懷疑她買機票與新歡外遊,直斥前女友是「極品」,他又問網民如果現在才向前女友追數,會否顯得「好cheap」。

 

遇財務糾紛 應冷靜處理

 

  有網友對此表示有同感,他稱女友收到其附屬卡後,每月碌卡都「爆limit」,更經常買「唔等使」的物品,包括貴價微波爐等電器,直言「玩咁大真係頂唔順」。

 

  不過大部分網民都認為,若事主前女友有意還款,一早便應過數,笑稱事主「唔夠醒目」,不知世途險惡。亦有人分享經驗,聲稱曾有女士分手後表示會慢慢還卡數給男方,最終卻沒有還款。

 

  婚姻及家庭治療師萬建邦表示,情侶分手後若有財務糾紛,宜先保持理性,設下台階給對方,例如說:「你係咪用錯了信用卡」,嘗試追回欠款。如將憤怒投射其中,「追問使費是否用來倒貼新歡」,反而更難處理。

 

卡主追討 可經民事訴訟

 

  他建議,拍施初期便應清楚了解雙方的經濟狀況及理財觀,「曾有個案是一方覺得買吸塵機吸到就得,但另一方要花幾千蚊,買一部方便有效率的,結果鬧得不快」。他稱,如拍拖階段對彼此了解不深,未有共識和承諾時,應避免給予對方附屬卡,「一時充闊佬,等於畀個陷阱自己踩。」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孫楚雍指,主卡及附屬卡卡主的還款責任誰屬,要視乎銀行條款,一般而言若附屬卡卡主沒有找數,應由主卡卡主承擔欠款。他指,過去很少有案例須鬧上法庭,若主卡卡主有意追討,要經民事訴訟處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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