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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擅借姊30萬 丈夫氣妻先斬後奏 (晴報)

  婚後財政獨立,但不等於配偶不聞不問。有港男呻妻子逕自借30萬元私己錢給她的姊姊,不滿無立借據及收利息,但遭網民批評小家。社工指縱然是私己錢,惟金額大或影響家庭財政穩健,宜跟伴侶多商議。

 

 

  這位男網民在討論區吐苦水,責怪太太擅自借30萬元給大姨,他事後才知此事,因此感到不受尊重。帖文指,「仲無要佢家姐寫借據。雖然錢係佢自己,家姐應承九個月後還。但係唔同我商量,好似有啲唔尊重我嘅感覺。」他曾建議太太立借據,惟遭她拒絕,事主還說「有冇遇過啲咁顧外家嘅老婆」。

 

  有過來人認同事主,說丈夫曾未商量便借40萬給叔仔,氣得她要死。亦有人批評事主小家,認為女方借給至親,無理由要立借據及收利息。

 

過分接濟家人 屬常見爭拗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家庭健康教育及輔導中心單位主任趙依莉指,夫妻間因其中一方過分接濟原生家庭,例如幫家人供樓或支付太多家用,屬常見爭拗。「曾有準新郎答應家人供樓,以回饋父母養育之恩,但未婚妻有感兩口子未上車,結婚開支龐大,不滿未婚夫只顧男家,雙方因此有摩擦。」

 

  趙依莉解釋,協助家人供樓動輒要二、三十年,橫跨這對夫婦生育及置業等周期,涉及金額甚大,即使男方以私己錢支付,亦須跟妻子商量,否則或影響家庭財穩健。她又指,過去亦有太太不滿丈夫給男家太多家用,覺得對方重視原生家庭多於自己家庭,為此感酸溜溜。

 

婚前宜說清財政分配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恩悅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註冊社工魏安儀指,部分年輕夫婦忽略在婚前說清楚財政分配,以為「自己畀少啲,對方都會接受」,欠溝通。「經濟好固然無問題,但生小孩或供樓需額外開支,家庭財政變得緊張時,夫妻便易因錢銀問題而爭吵。」

 

  魏安儀提醒夫妻關係是互信及平等,即使要借私己錢給娘家,宜跟配偶商議,至少讓他們覺得受尊重。而借錢給家人亦要有心理準備,萬一對方未能還款,自己是否可接受,需審慎考慮自己家庭經濟是否鬆動。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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