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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5

油麻地偉晴街平民宮

  早於戰前,香港已經有廉價屋的建設。三十年代,政府鑒於本港貧民眾多,四、五十人同居一室,不利衛生,故有「平民宮」的建設。這種「平民宮」,仿效廣州及澳門的做法,通過廉價租值,轉租貧民。當時,香港殘舊樓宇眾多,這種「平民宮」,由政府撥地,請紳商負責計劃興建,對於昔年香港的普羅大眾,「平民宮」的出現實在有其時代意義。

三十年代.四、五十名貧苦階層共居一室,情況惡劣

  「平民宮」不僅是貧民容身之所,政府及慈善團體更期望藉此改善市民的精神生活,一改居住在窮街陋巷的狹隘窘困的潦倒情態。第一所平民宮設於油麻地偉晴街五十三號至六十一號三樓五間大房,並五樓全層,由「於仁慈善社團」主理。該社團將房舍購入後,再重新間房,設九個房間,四個床位,兩個公廁。房間最大者,可以容納一家六口,每人可以佔用三十方尺面積;房間最小者,亦可容納一人。「平民宮」為求合符人道,雖設騎樓,但不設床位。每號房屋,每兩至三間房可以共用一廳,供居民於閒暇聊天之用,務求促進鄰舍關係。租金方面,每房分為六元、四元及二元不等,若正值失業,租金可以減少。大小方面,每房二百餘方英尺,設有一窗,床位則有床板等物。慈善團體亦體恤入住「平民宮」者貧窮,雖有子女,亦未必有能力繳交學費,故該處亦闢室權充小學,專聘義務教師講授中英數科。

 

  由於「平民宮」提供的住所吸引,故需通過遴選,始能居住。篩選原則,根據申請者過去境遇,並在港生活情況,編為A、B、C三種,其中A類獲編入住機會最高,如此類推。根據首輪遴選結果,編入A類者十七人,B類者廿六人,惟宿位只有四十五個,可見競爭劇烈。

 

  偉晴街平民宮推出後,反應熱烈,故政府及慈善團體亦急求新地,興建房舍。根據文獻,灣仔、尖沙咀及馬頭涌皆曾納入考慮之列。然而,隨著日寇入侵中國,大量難民南移,為求容納更多人民,故陸續有難民營之設,而平民宮相對容納人數極少,香港重光之後,便逐漸被人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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