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22
ArtInvest:英國著名Art Dealer賣了7件仿製品給卡塔爾皇室成員!不幸購藏到仿製品,可依甚麼理據向賣家追討?畫廊/拍賣行需要有哪些謹慎責任?
H:Helena
B:Bosco
B:藝術界當然最近在留意一單法庭新聞,這就是卡塔爾其中一位皇室成員與英國一位著名古董商人的裁判結果。話說這一位皇室成員在2014至2015年期間向這一位英國的古董商購入了七件古董作品,隨後這位皇室成員發現這七件所謂古董都是仿製作品,因此決定入稟要求那一位古董商賠償損失。這一篇裁決,對於所有藝術行業有牽連的人,包括收藏家都有莫大影響。因為如果你係收藏家的話,購買到仿製作品是否真的可以要求出售的畫廊賠償呢?
B:法律上,其實有一個 let the buyer beware 原則。簡單而言就是買方有責任在購物之前檢查核實貨物嘅狀況。如果同時買方亦已經促請你去留意檢查,一旦完成交易,買方就需要承擔貨物的內在缺陷,除非另有合約條款,否則基本上無法追究。
B:即是假如商家已經用盡方法去驗證那一件作品是真確,在銷售期間亦真誠的相信這一件作品是真確,也同時要求你去自行確定是否真偽,當出售後你再發現是假貨,亦不能再作追究。所以卡塔爾皇室的訴訟之中,正正是遇到這個問題。因為在七件作品的收據之中,那一位英國古董商人已經清楚表明,他真誠地相信這七件古董都是超過一百年歷史。
H:這也是一個十分具爭議的位置,如果古董商相信件古董是真貨,又有花時間心機去研究,但最終是仿製品,他又可不可以說他是被人騙?賣了出去之後,是不是代表脫身了呢?其實買到仿製品都並非少見,這個案件會延伸到一些甚麼比較常見的問題呢?或者去到法庭上,多數會提出甚麼理據去爭拗呢?
B:很多問題;那我總括歸納為一個答案。除了古董商、畫廊商人等,其實拍賣行都經常得到一些偽冒作品,最常見的就係如果出售了這些作品又是否在未來需要負上民事責任?如果有類似案件,到底在法庭眼中,一間畫廊或者古董商人擁有何級別的謹慎責任?從這次案件中,可以整合為三大課題:
第一,Misrepresentation 失實陳述
第二,Breach of contract 毁約
第三,Breach of a duty of care 沒有履行謹慎責任
B:在之前非常震撼,牽連上蘇富比的案件,法庭指出拍賣行需要:
第一,必須要確保藝術品由具有藝術師知識、熟悉相關作品風格以及擁有鑒賞能力的職員作評估。
第二,必須要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合適的檢查。
第三,那一位做評估的職員必須要了解畫作會因為狀況問題,導致未能夠發現作品的潛藏價值。
第四,那一位職員亦需要了解自己的局限,以在合適的時間諮詢外部專家。
B:如果拍賣行履行了上述四點,他們便已經履行了他應該需要的謹慎責任 duty of care。
H:簡單來說,其實謹慎責任就是要做足關於鑑定真偽和價值,並且拿出依據,不然的話,難道你說是古董就是古董嗎?其實購藏了仿製品的藏家系可以根據以上四點去作出質疑。
B:無錯,雖然這四點都是和拍賣行相關,但是亦可以引伸至於畫廊或者古董商人的交易流程。今次卡塔爾皇室成員案件的關鍵爭議點,正正在第四項,到底這一位英國的古董商人是否了解到自己的局限?並且在合適的時間徵詢外部意見?而今次的判決之所以盤卡塔爾王子勝數,正正是這一位古董商沒有履行第四點。
B:這件案件其實對於在香港從事古董商業或藝術畫廊的店主東家有很大的影響。雖然香港未有相關案例,但明顯地如果未來有類似的案件在香港審判,相關的大律師必定會緩引這兩件案件。原告亦必須履行舉證責任,證明相關的畫廊或者拍賣行沒有做足法庭定下的四點責任。
H:除了你剛剛提及的購藏到仿製品,其實我們也會經常會聽到執漏,如果反過來,拍賣行或者古董商不識貨,將真品當仿製品賣了出去,是否無得追究呢?
B:那就要看委託方是否有做出一些失實陳述等等,否則要追究也是比較困難。作為藝術品收藏家或投資者的你更加應該了解自己的權利以保障自己利益。在購買藝術品之前除了要做足功課,亦必須要盡力了解清楚對方,亦即是賣家,有沒有做好他們應該要履行謹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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