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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阿哥同居女友霸間房 惹弟不滿 (晴報)

  【晴報專訊】在香港的蝸居環境,「鳩佔鵲巢」時常上演。有網民不滿出外留學期間,哥哥帶女友遷入家中同居,並佔據他的房間。有社工指,如有兄弟姊妹長期不在家,如讓外來人佔用其房間,甚至擅自移走當事人的物品,則有欠尊重,建議如有新成員遷入,家人宜早作商量。

 

 

  樓價高企,不少人在婚前、婚後都會跟家人同住,惟家中如兄弟姊妹較多,隨時因住屋問題而起爭拗。有網民在討論區吐苦水,指一家4口住2房公屋,早年他出國留學,原本跟他共享一間房的兄長,趁他不在香港時,竟帶女友回家同居,到他回港後,兄長仍想「踢走」他。帖文提及︰「最近個外人(哥哥的女友)開聲同我講,叫我讓埋個位畀佢,我真係忍唔到。希望大家可以畀啲方法救下我。」

 

  部分網民認為這位女子並非正式「阿嫂」,根本毋須理會她。亦有網民戲言要介紹一個「筍盤」給哥哥的女友,相信哥哥失戀後,再沒有外人與事主「爭房」。也有人認為最重要是父母如何處理,若他們認定這位是未來新抱,建議事主還是「退位讓賢」。

 

移動他人物品需得同意

 

  80後李小姐家有3姐弟,她與妹妹較早結婚,婚後遷出父母的公屋單位。後來弟弟結婚,弟婦遷入單位與父母同住,並入住原本屬於姊妹2人的房間。「原本弟弟一家住大房,後來妹妹因經濟困難,也跟丈夫遷入單位,但只能在客廳另闢一房間。」由於入住人數增,加上兩個家庭均有小孩,雙方不時因爭用空間而有爭拗。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蘇艷芳表示,如兄弟姊妹出國留學或工作,有一段長時間不在家居住,其他人有機會利用他們的空間,但又不至於完全佔用。「始終當事人仍有很多個人物品在房間,如未得同意就搬走這些物品,當事人恐會感覺難受。」

 

父母作中間人協調雙方

 

  蘇艷芳認為,如兄弟姊妹有意婚後帶配偶遷入原生家庭同住,宜事前跟父母及兄弟姊妹商量如何分配空間,以及相處問題。其他兄弟姊妹也要有心理準備,家中多了人口,需互相遷就及體諒。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表示,曾有個案是弟弟長時間在內地工作,哥哥便帶女友回家同居,後來弟弟回港才知要做「廳長」,令父母感到很煩惱。「最終這個家庭需要社工介入調解,弟弟最後無奈遷出單位。」他建議父母要做中間人作協調,勿只是迴避問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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