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不接受分手 港女每日追蹤前度 (晴報)
歌仔都有得唱:「沒有心,別再拖,好心一早放開我」,有男網民指,跟女友拍拖10年,分手已一個多月,但她仍不接受事實,每日查其行蹤。有兩性專家指,分手切忌拖泥帶水,否則被撇的一方會以為仍有希望,令雙方陷於痛苦。
有男網民在討論區發帖,自稱跟女友拍拖10年,女方一直沒有成長,更常在fb分享兩人私生活。帖文指,「一餐飯食甚麼,睇邊場戲,去過邊度,好多朋友與同事都可以喺佢度了解到。」事主有感女方不成熟,決定分手,但她不接受,仍每天來電追蹤其去向,又到男方母親的寓所及工作地點找他,令事主感困擾。
遇對方糾纏 應暫停來往
大部分網民勸事主不要理會女方,應斷絕交往及聯繫,對方才會慢慢死心。亦有人認為,不如給女方一個動聽的分手理由,但千萬不要給她假希望。
配對博客容會認為,事主的處理手法並不理想,直言「畀回應對方,即是畀假希望,女方會諗『佢仲睬我,即是仲有得挽救』,這樣對雙方也不好受,故要決絕些,不接電話、停止發信息及封鎖對方的fb,暫停來往,之後才看是否仍可做朋友」。
容會解釋,如女方不斷來電,男方仍有回應,女方會感迷失而愈來愈憎恨自己,男方亦會感煩厭而自責,最終雙方也難開展新感情。據她的經驗,不願接受分手事實的一方,是以逃避方式當慢性治療。部分人更會經常邀約前度飯聚、發信息及突然出現在對方的工作地方,此舉或會增加另一半的反感。
不接受現實 選擇逃避
圓滿關係中心總監暨心理輔導學家蔡綺文指,男性提出分手,大多會傾向拖泥帶水,「男性往往認為分手後可繼續做朋友,以為這樣表現大方些,實際上是拖拉感情。」蔡坦言拍拖10年「不婚則分」,因感情經時間洗刷,倘沒有進步及保持神秘感,難繼續下去。她認為如情侶想修補關係,應在感情未處低谷時著手,否則難以挽救。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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