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小股東大聯盟:TVB涉嫌非法經營OTT平台,促請當局調查
由電視廣播(TVB)(00511)小股東組成的「大台小股東大聯盟」發起人周藝強在社交媒體發聲明指,大聯盟委託他在今年3月6日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查詢有關「埋堆堆」APP是否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一事。在本月11日,他已獲廣電總局的官方回覆,確認「埋堆堆」APP的開發者和供應商廣州埋堆堆科技有限公司並未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而「埋堆堆」APP亦未在全國網絡視聽平台信息管理系統內進行信息填報。
大聯盟向國內及香港執法部門實名舉報
他指出,由此證明TVB及廣州埋堆堆科技公司在沒有獲取有關牌照下,涉嫌非法經營OTT平台(APP),並且利用TVB的節目版權招收超過600多萬付費會員(涉及數以億元的金額)。以上行為已經違反有關的國家法例,大聯盟對此行為表示非常關注及遺憾。經與律師的商討,大聯盟決定以實名舉報的形式向國內及香港有關執法部門舉報此事,特此保留一切法律權益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及對TVB的股東帶來的一切損失。
大聯盟認為董事局涉嫌誤導及欺騙股東
他提及,大聯盟認為TVB董事局在公告有關TVB與「埋堆堆」的真正關係一事上,亦已涉及誤導及欺騙股東及投資者之嫌。因此,大聯盟決定再次向香港證監會,聯交所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並且考慮向特首辦及國安處舉報以上事宜。
他表示,大聯盟認為已有足夠證據證明TVB行政主席許濤及非執行董事黎瑞剛參與以上涉嫌違法行為,大聯盟再次向TVB董事局強烈要求立即解除許濤及黎瑞剛在TVB擔任的一切職位,並且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TVB及其股東華人文化集團(CMC)過去的所有交易。大聯盟亦保留一切法律權利向有關人士追究董事責任及一切損失。
大聯盟敦促有關監管部門應盡快調查此事,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及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文化交流中心的形象並向公眾作出交代。
電視廣播(00511):斥小股東大聯盟發表嚴重誹謗性指控
電視廣播(00511)強烈否認聯盟今天發表針對公司及其董事會的嚴重誹謗性指控。公司一向嚴格按照適用法律及法規經營業務,非常重視有關指控,定當對聯盟、其新聞稿的作者及聯盟的全體成員採取法律行動,亦指公司向公司的股東和員工保證,公司將繼續堅守誠信、透明和問責的核心價值,按照最高的公司管治和合規標準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