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控(5)擬每股155元私有化恒生(11)明年1月8日舉行股東大會,通過後同月除牌

滙豐控股(00005)、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亞太)及恒生銀行(00011)聯合公布,根據香港高等法院指示,恒生銀行法院會議將於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以混合模式舉行,其後將召開恒生銀行股東大會,以表決相關特別決議案。倘計劃獲相關股東批准並完成法院認許,計劃預期於2026年1月26日生效,而恒生銀行股份將於2026年1月27日下午4時正撤銷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有關滙豐亞太根據《公司條例》第673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恒生銀行私有化,每股定價155元,有關文件已於今日寄發予恒生銀行股東。
根據安排,於恒生銀行股本中,由滙豐亞太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所持有的恒生銀行股份,將不會於法院會議上投票,僅計劃股東所持股份方符合資格於會上投票。為釐定出席法院會議及投票資格,恒生銀行將於2026年1月5日至1月8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須於2026年1月2日下午4時30分(香港時間)或之前送達股份登記處辦理登記。
計劃對價每股155元,較恒生銀行股份截至今年10月8日(即建議聯合公告前之最後交易日)的30個交易日於聯交所所報的平均收市價每股116.49元,溢價約33.1%,亦較該日收市價每股119元溢價約30.3%。
恒生銀行董事會已成立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委任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獨立財務顧問認為,建議及計劃對守則無利害關係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並建議其投票贊成相關決議案。獨立董事委員會在考慮有關意見後,認同該觀點,並推薦守則無利害關係股東支持建議及計劃。
法院已委任鍾郝儀(或如其未能出席,則由林詩韻)擔任法院會議主席,並負責向高等法院匯報會議結果。恒生銀行提醒股東,計劃僅在所有條件達成後方會生效,股東及投資者在買賣相關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撰文:經濟通市場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