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2010
馬尼拉人質事件成反面教材
菲律賓馬尼拉脅持人質事件發生至今已一星期,香港人依然對事件感到震驚和憤怒,堅持要求菲律賓政府查出真相。事件至今仍然充滿謎團,是以我在此跟讀者分享一個報告,或能讓大家窺知事實一二。
由美國人於1995年成立的網上情報周刊Strategic Forecast於8月26日刊載一篇報導,由記者Scott Stewart將事情始末一一記載並附以評論。首先,槍手的犯案動機源於對前僱主(菲律賓警方)的怨憤,屬典型的「因對工作不滿而起的暴力事件」。作者形容脅持人質事件是對軍警最大的挑戰,因為首要考慮是不傷害人質,和平解決事件;使用武力是下策。一旦要使用武力,警方一定要快、狠、準,因此部隊需極周密的部署和策劃,執行時須極機警和小心,負責拯救人質的隊伍往往是軍警中最精銳的部隊。很明顯,當日的警員一一欠奉上述條件,菲警的拙劣處理手法定會被各國警隊反覆研究,成為全球各國用作訓練精銳部隊的最佳反面教材。
槍手於當日早上10時起騎劫旅遊巴,起初先後釋放幾名老弱婦孺,這無論如何是個好徵兆。既說處理人質脅持事件的首要任務是以和平方法營救人質,這段時間應是最佳時機(槍手尚算平和),警方應盡量安撫其情緒,同時截斷他與外界的溝通,避免讓他受刺激。然而,事件中槍手一直以手機與外界聯絡,並憑車中電視看到新聞直播,警隊在車外的部署亦一一呈現他眼前,是警方犯的一大錯誤。
兩大錯誤 情況急轉直下
另外,警方分別於中午及下午5時將食物送到車上,談判員亦多次近距離接近槍手,但菲警並沒有利用這些機會伏擊。除了錯失時機,警方的兩個嚴重錯誤令事情急轉直下:約6時40分,談判員將申訴專員的信件交予槍手,信中指會重新考慮槍手的個案,但槍手的要求是撤銷個案,故拒絕接受信件。警方拒絕在此關頭滿足槍手的要求,令談判瀕臨破裂,此一大錯。第二,警方竟於此時將槍手的兄長拘捕,過程更被槍手在電視中看到,令他情緒失控,終開槍作警示。
自槍手槍擊兩名人質的一刻,即告談判無效,警方應即時作出快、狠、準的狙擊,但他們卻花了個多小時在車外走來走去,既開槍射車軚,又用鐵鎚敲擊車窗,白白浪費時間;到接近9時才正式作出狙擊,最終槍手及另外六名人質亦在槍彈中喪命。
姑勿論人質是死於誰的槍彈下,他們的死本都可以避免。我在此譴責菲政府的無能表現,並要求徹查事件,但同時希望大家明白,事件跟菲律賓人民無關,他們對菲政府的無能同樣憤慨,故我們不應將矛頭指向香港的菲律賓僑民或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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