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2012
打擊貪污不要權鬥(公民起動 何秀蘭)
唐梁兩營連月互相狠辣攻擊,檯面上爆出特區高層貪腐醜聞,另加黑道介入選舉,中聯辦召見選委施壓,為梁振英箍票,連串京官干政的行動,令港人從沉睡中驚醒,一個無意推動民主的政權染指選舉時可以如斯醜陋。一如英國作家狄更斯於1842年批評美國19世紀中的選舉:
"Despicable trickery at elections; under-handed tamperings with public officers; and cowardly attacks upon opponents, with scurrilous newspapers for shields, and hired pens for daggers."
梁振英在121580民間廢票,約二千多名示威者抗議聲中上台,毫不光彩。市民抗議的對象從候任行政長官改為直指中聯辦干預香港,反對將內地一套嚴密監控搜集貪腐黑材料作政治鬥爭的權術搬到香港。
香港人深惡痛絕貪腐,不論金額大小為何,對以權謀私毫不留情。年過五十的香港人都會記得五、六十年代,執法人員橫行,欺壓小市民的片段:警察收取無牌小販保護費,每當執法之前,交了保護費的小販都先收到通知暫避,剩下不知就裡的被追捕,營生器具被充公;衛生幫苛索食肆小店,視乎賄款才決定巡查從嚴或視而不見。當年的貪腐在街頭橫行,小市民親身感受到芝麻綠豆小貪官的無理苛索。一如廉政公署的指引所載:利益包括運用權力的時候的作為或不作為,亦即以權謀私,製造不公平,若因收賄不遂而選擇性從苛執法,就是貪腐。
唐梁兩陣惡鬥期間,現任行政長官被揭平價租豪宅,屢次低價渡豪華假期,港人已經咋舌不已。而下屆行政長官產生之後,隨即爆出前任政務司司長持有無須抵押即可透支的私人戶口,被廉署問話。原來特區政府一向標榜的公務員廉潔只是個空架子,除了退休後可得到延後利益外,亦同時在政府權力核心中一直存在貪腐。高官是否刻意互相包庇這些貪腐違規行為?以至官員可各自享受奢華生活?是否只在兩路人馬爭權惡鬥,才會將貪腐公諸於世以殺傷對手?
內地亦有反貪污的行為,貪官被懲處判刑,甚至槍決,但貪腐枉法的情況依然存在。毒奶粉的受害者投訴無門,有害食品依然充斥市面,老百姓仍然受害。個別貪官受懲處可平息民憤,更大功能是打擊政敵,取而代之,繼續以權謀私,陷老百姓於水深火熱。
香港人很理智,一方面要求跟進懲處被揭黑的官員,另一方面,亦質疑系統性揭黑行為由誰人幕後操縱。為何這些貪腐違規的材料沒有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公諸於世以符合公眾利益,而在兩營惡鬥之際才拿出來激起民情?港人眼睛雪亮,我們反貪腐,但同樣擔心黑材料只是權鬥的工具,當權力分配完畢之後,貪腐行為將更嚴重,貪腐網絡加上政治監控威嚇而更嚴密隱閉。
民主路從來不平坦暢順,權力圈中的狠辣鬥爭只會令市民加快認識小圈子多年來互相包庇的可厭,亦加強市民爭取民主的決心。這就是121580名市民投下廢票的因由。《公民起動主席 何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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