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15
同妻
昨晚在快餐店聽到鄰枱的三十來四十歲的男女高談濶論,互相交換各方朋友們的近況。話題輾轉去到某人,男子一號說:「嘩,他試過同女性一齊,終於知道這是行不通的了!」
女子一號說:「那麽沒有道義?用他人來証實自己的性取向?可有想過這會傷害到她,是否欺騙她的感情?」
男子二號說:「他總算盡了力去迎合父母的要求,試試女子拍拖,這可能是要父母死心接受現實的方法吧。」
女子二號答曰:「有些人甚至會娶妻生小孩,為要傳宗接代,表面異性戀,實則同性戀。這些同妻,很痛苦的啊!」
同妻是指同志的妻子。大多數在婚前都不知道丈夫喜歡同性,但在婚後才發現,或生了個兒子之後丈夫才剖白。所以,她們就要面對那種發現丈夫有小三的傷心憤怒、受騙被出賣的情緒,但更複雜的是一種被利用的侮辱。因為這非常見的那種小三現象,她們更難於啟齒,不敢向朋友傾訴,就算是向人訴說丈夫有小三,也不敢又不想說對手是個男性,所以就算傾訴也只停留在隔靴搔癢,搔不著癢處的感覺。
那種被利用的屈辱是一個核心問題。她們覺得自己原來是一個生孩子的機器,是他們為了向祖宗交代或者向世界掩飾他們的性取向的工具。這也包含了覺得自己為何如此愚蠢看不出他的秘密,為何會看錯人揀錯郎,跟著就是一連串其他人知道後會有那些惡毒的說話,夫家那邊又會認為她無用無能去改變丈夫的性取向,甚至有人可能會說是她失去吸引力而令丈夫變成愛男色的刻薄控訴。
在香港,同妻不算是個嚴重或常見的現象。但在那些比較注重傳統傳宗接代、極權一體化、壓制同性戀的社會裏面,那就是個普遍的不能說的秘密。
近年,社會開始關注同妻,是因為她們「走出來」。她們在面對自己的痛苦之餘,亦深深感受到丈夫們的內心爭扎矛盾,所以她們組織互助團體,互相支持,告訴世界她們的遭遇,更重要的是,她們不是控訴這群丈夫,不是反對同性戀,而是指出更深層次的矛盾,就是社會對同性戀的壓制歧視,令這些男人不敢坦然面對各方的壓力,結果出現了更多人受影響,更複雜的家庭現實。(下週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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