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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應付校園播「獨」 需立法更需對話

  本學年開學,校園及社會均不寧靜,自從9月4日在中文大學校園多處地點出現港獨橫額及標語,期後多間大學接連「嚮應」,校園民主牆紛紛擾擾,甚至發生不同立場學生怒撕標語、粗口謾罵等事件。雖然特首林鄭月娥、十大校長與及各政黨組織先後發出聲明,表明反對港獨,呼籲學生移除相關橫額標語,但作用不大,標語拆一掛百,風波仍發酵了大半個月,直至9月21日,中大學生會在其facebook專頁表示,將會移除懸掛在中大文化廣場的「香港獨立」橫額,校園播獨風波才稍稍緩和。

 

中大學生會其後移除了懸掛在中大文化廣場的「香港獨立」橫額。(中文大學學生會fb圖片)

 

「聲明」姿態大於實際 「集會」加深撕裂

 

  特區政府、政黨組織習慣以「聲明」表達立場,或是譴責等等,惟很多時是姿態大於實際。

 

  在這場風波期間,特首林鄭月娥先後於9月8日及19日,發表講話聲明。第一次發言避重就輕,用詞溫和──「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對於大學校園內持續出現此等違背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的言論,我亦予以譴責。……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而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論的藉口。」

 

  第二次的聲明她依稿照讀,用詞重得多,語氣也強硬得多──「香港是一個文明社會,我們有文明社會應有的道德底線,所以任何粗暴、侮辱性、恐嚇性的言論都是不能接受。所以我呼籲社會各界應該冷靜下來,是其是、非其非,不要把香港推去一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區《基本法》權威、破壞社會安寧,亦踩到我剛才所說一個文明社會底線的危險邊緣。」

 

  十大大學校長於9月15日才發出聯合聲明,時機有點太晚,用詞也十分溫和──「我們珍惜言論自由,但我們譴責最近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所有下列的大學,特此聲明,不支持「港獨」,並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

 

  可惜的是,不論上述發言、聲明譴詞用字強硬或溫和,也沒能完全說服學生,中大學生會至9月21日才表示將拆掉其中一幅橫額,但各大校園其他標語仍在,反映雙方的基本分歧仍在。之後,有強硬建制人士舉行反港獨集會,集會上出現了十分激進的「Soundbite」,今後即使再有類似集會,也無助緩解社會氣氛,反而是火上加油,加深撕裂。

 

  

中文大學民主牆曾被貼港獨標語。(中文大學學生會fb圖片)

特區政府無法可依

 

  我相信在香港社會甚至在國內,均有聲音認為,香港不能有人倡議或推動港獨,因為台獨已是個大問題,若香港出現港獨思維,在年輕人心中植根,在社會蔓延,甚至發展成港獨運動,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有意見認為必須強硬清除港獨標語,必須及早遏止港獨思潮,可以理解。

 

  然而,這讓大學十分為難,因為校園民主牆歷史猶久,象徵意義濃厚,大學校方和學生會一直有管理共識,多年來相安無事,校方實在難以單方面修改規則,這只會引來更大反彈。

 

  特區政府更加為難,因為歸根究底,香港沒有相關法例處理「分裂國家」的問題。

 

  《基本法》第一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是不爭的事實,然而,正如習近平主席在本年7月1日第五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的發言指出,「當前,『一國兩制』的實踐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對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傳有待加強,社會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問題上還缺乏共識。」

 

  即是說,香港法制未完善,目前法例並沒有為「分裂國家」下定義,也沒有「分裂國家」這罪行,對於怎樣處理「港獨」、「宣揚港獨」、「張貼港獨標語」等等,現在根本無法可依。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曾指出,學生於校園內掛上「香港獨立」的橫額,可能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罪行及第10條。可是,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指出,「暫時未見本港有刑事或強制性法例,指展示有關橫額或字句是犯法。雖則『香港獨立』一說,有違《基本法》中的『一國兩制』規定,但現階段並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人士要面對任何具體罰則。」(《明報》5/9/2017)

 

  既然出現了不同的法律意見,律政司是否能就「展示港獨橫額」等行為提控,或能否成功檢控,仍是未知之數。

 

長遠需立法

 

  我認為,在大學校園持續出現港獨標語,可說是以另一種方式呈現的「佔領行動」,反映新政府上場沒能化解矛盾,香港社會的真正分歧在於「對中國的態度」,很可惜,DQ議員、覆核刑期、雙學三子入獄等等事件,已把社會推回那79天的佔領時空,加強了部分人(特別是年輕人)對國家的抗拒,觸發了新一輪衝突。

 

  要如何突破目前僵局,的確困難重重,長遠而言,始終需要立法。

 

  然而,我一直強調,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適宜在沒有逼切危機,社會風平浪靜的時候處理,因為氣氛平和才能造就冷靜理性的討論,避免情緒化的、不理性的爭辯。

 

  惟有通過理性的討論,適當的立法程序,才能制訂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維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同時符合普通法的原則、保障人權自由的法例。屆時,何謂港獨、宣揚港獨、煽動、分裂國家……等等,均需下清晰的定義。

 

  因此,我認為社會需摒棄謾罵,回復理智,以冷靜的態度,為立法奠下基礎。

 

更需要對話 撫平年輕人的心

 

  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深思,年輕人的鬱悶是甚麼?他們為甚麼會認為港獨是出路?是不是教育出了問題?

 

  我希望透過理性對話,呼籲年輕人向社會交待他們真正關心的議題,也希望他們明白,隨意張貼港獨標語對香港所造成的傷害,遠遠比他們想像中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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